客戶須知
第一條 客戶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及國家其它有關燃氣的法規法令,遵守簽訂的《供用氣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第二條 在燃氣設施的地面和地下規定的安全保護范圍內,禁止修筑建筑物、構筑物;禁止堆放物品和挖坑取土等危害供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第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正當理由不得阻撓經批準的公共管道燃氣工程項目的施工安裝。燃氣公司因施工安裝或維修需要,有權對屬于燃氣公司產權的燃氣管道(包括戶內立管)進行延伸或改裝,涉及到的單位或個人應積極配合,不得阻撓。
第四條 客戶未經燃氣公司批準,不得擅自接通管道使用燃氣或改變燃氣使用性質,變更地址和名稱。
第五條 禁止盜用或轉供燃氣,禁止自行拆卸、安裝、改裝燃氣設施和燃氣計量表具。燃氣計量表具,按使用年限實行定期更換。
第六條 使用燃氣時,家中不能離人,并開啟通風設施換氣或開窗通風。對懷疑有漏氣的地方可以用肥皂水進行涂抹檢查,如發現冒氣泡、氣泡越吹越大現象則說明此處泄漏。嚴禁使用明火檢查泄漏。
第七條 請正確使用燃氣設施和燃氣用具,不要使用不合格的或已達到報廢年限的燃氣設施和用具。根據《家用燃氣燃燒器具安全管理規定》(GB17905):燃具從售出當日起,天然氣熱水器判廢年限應為8年,燃氣灶具的判廢年限應為8年;如生產企業有明示的燃具和配件的判廢年限,應以企業明示為準,但不能低于以上規定。
第八條 根據《燃氣工程項目規范》(GB55009-2021)規定,燃氣管道與燃具采用軟管連接時,應采用專用燃具連接軟管,軟管的使用年限不應低于燃具的判廢年限,建議使用金屬材質的燃氣專用連接管。燃具連接軟管不應穿越墻體、門窗、頂棚和地面,長度不應大于2米且不應有接頭。
第九條 為確保用氣安全,不要將有燃氣管道、燃氣表及其它燃氣設施的房間改為衛生間、臥室、客廳,不要在廚房間內堆放易燃易爆物;不要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使用燃氣。
第十條 請不要擅自操作公用燃氣閥門,不要將燃氣管道作為負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線,不要改動燃氣管線、燃氣設施和燃氣表;在室內裝飾時不要將燃氣管道進行密閉裝修,一旦燃氣管道出現問題將不便于檢修。
第十一條 在燃氣事故中,因熱水器使用或安裝不當造成的,占較大比例,所以安裝熱水器前,須仔細閱讀“產品說明書”,并請具有施工資質的專業人員安裝;必須按“說明書”的要求正確使用。嚴禁將熱水器安裝在臥室、衛生間內。熱水器必須有排至室外的煙道,并連接良好,禁止將煙道接入共用煙道或將煙道出口設置在封閉的走廊或陽臺內。
第十二條 經常對燃氣管道和設施進行檢查,配合燃氣公司的定期安全檢查,及時整改檢查發現的隱患。當發現室內燃氣設施異常、燃氣泄漏、意外停氣時,應立即關閉閥門、開窗通風,可在安全的地方切斷電源;嚴禁動用明火、啟閉電器開關等,嚴禁在漏氣現場撥打電話;應在室外安全的地方及時向我公司報修(我公司報修熱線:968007)。
第十三條 《江蘇省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燃氣計量表設置在住宅內的居民客戶,其燃氣計量表和表前燃氣設施由燃氣經營者負責維護、更新;燃氣計量表后的燃氣設施和燃氣燃燒器具,由客戶負責維護、更新。燃氣計量表設置在居民住宅公共部位的,燃氣管道進戶墻內側以外的燃氣設施由燃氣經營者負責維護、更新;燃氣管道進戶墻內側的燃氣設施和燃氣燃燒器具由客戶負責維護、更新”。
第十四條 客戶使用以管道燃氣為燃料的熱水器、空調等設備,必須報經燃氣公司同意,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安裝,安裝完畢經燃氣公司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十五條 燃氣公司銷售的燃氣器具,符合國家有關標準,適合南通氣質要求,實行三包售后服務。非燃氣公司銷售的燃氣器具,因質量問題和安裝不當引發的事故損失,燃氣公司不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燃氣公司工作人員上門進行安裝、維修、抄表、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時,客戶應予積極配合,提供方便。
第十七條 每次入戶抄表,客戶應讓抄表員進門見表,準確抄寫讀數。若有特殊情況,請在抄表日將燃氣表讀數貼在門上,或客戶用微信或其它方式拍照與抄表員聯系。而且至少四個月內應讓抄表員見一次表,盡量避免抄表員估抄而產生讀數誤差。
第十八條 客戶必須按時繳納氣費,逾期不交,按規定從逾期之日起收取違約金,情節嚴重的,可以中止對其供氣。
第十九條 客戶發現燃氣表不走,應在三日內報修換表。特殊原因未報修繼續使用的,按前四個月平均用氣量抄表。對故意不報長期使用者,除按月最高用氣量計費外,還將按有關規定報送上級機關處罰。
第二十條 為減少事故隱患,便于燃氣公司上門安裝和維修,燃氣表嚴禁置于封閉的壁櫥、灶臺內,燃氣表位處需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并能方便抄表、維修更換;燃氣管應明管鋪設,且材質符合規定,并請有施工資質的單位和專業人員施工,經燃氣公司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二十一條 安裝燃氣時,為安全起見,戶內管必須用鉤釘加以固定,客戶應予配合。若客戶不同意,安裝人員有權拒絕通氣。
第二十二條 凡使用嵌入式灶具,灶前接管應用硬管進行可靠連接,同時必須使灶具下具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否則一旦出現燃氣泄漏,因通風條件不好而發生積聚,極易發生爆炸火災事故。為防萬一,凡廚房間有封閉式柜的,要求櫥柜做百葉門,或者安裝燃氣報警器和報警自動切斷閥。
第二十三條 對燃氣表出戶客戶的要求
1、因采用燃氣表出戶設置方式,燃氣立管、表前閥及燃氣表等安裝在樓梯間管道井或表箱內,由于樓梯間常行人、運物,為防止燃氣設施被意外損壞或人為破壞,形成不安全因素,客戶應關好管道井門或表箱門,經常檢查管道井或表箱內的燃氣設施,若發現漏氣,表不走或其它異常情況需及時報修。
2、長期不用氣或表后客戶設施發生泄漏等異常情況,應及時關閉表前閥門。采取表箱方式出戶的,表箱上有手孔,從手孔處可關閉表前閥。
3、采取管道井方式出戶的,燃氣公司實行兩把鑰匙管理辦法,一把鑰匙由物業公司保管,一把鑰匙供管道分公司抄表、檢查及維修使用,正常情況下,門需鎖好,以防止燃氣設施被人為破壞或意外損壞。
4、部分管道井或表箱門均設有玻璃透視孔,平時供抄表讀數,若發現緊急情況而無法開門時,可敲碎透視孔玻璃,關閉表前閥門。
第二十四條 對遠傳燃氣表客戶的要求
1、客戶要愛護遠傳燃氣表傳輸導線,不得人為剪斷、損壞、干擾。
2、燃氣公司如果對戶內燃氣設施進行檢查或檢修時,客戶應予配合。
3、當遠傳網絡系統出現故障或異常時,請客戶及時報修,燃氣費的結算以燃氣表上計量數據為準。
第二十五條 客戶燃氣設施發生故障,應撥打燃氣公司報修電話968007,由燃氣公司派員工上門修理,非燃氣公司人員維修而造成的事故損失,由客戶自行負責。燃氣設備發生故障,應聯系該設備的售后或有資質的維修人員修理。
第二十六條 凡屬燃氣公司產權的設施,客戶有責任和義務加以愛護,如人為損壞,必須照價賠償。因私拆、改裝造成的事故,客戶自行承擔責任,同時燃氣公司將追究其有關責任。
第二十七條 一旦發生重大燃氣泄漏事故,以及由此引發的火警、爆炸事故,客戶應立即通知燃氣公司搶修或向南通公安110、消防119等部門報警。
第二十八條 客戶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行參加燃氣事故保險,以減少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或財產損失。目前,我公司出資為民用燃氣客戶投保了居民用氣險,有限地提供了人身和財產損失的保障,發生意外時,請及時向燃氣公司服務熱線968007報告。
第二十九條 如違反第二、三、四、五條,根據國務院《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和《江蘇省燃氣管理條例》,由市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賠償損失,并按規定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給予處罰。